曾在我国引发药物不良反应
据记者了解,报告中提及的药物有5款已经在中国上市并广泛使用,分别是“阿瓦斯汀”、“赫赛汀”、“特罗凯”、“美罗华”、“派罗欣”。其中,作为全球最畅销抗癌药之一的赫赛汀,在华上市长达10年;而特罗凯进入中国已经达到5年;美罗华早在2000年就进入中国市场,在华上市时间也长达12年。
据了解,早在2010年,上海有十几名眼科患者出现了使用乳腺癌药物“阿瓦斯汀”的不良反应,最严重者甚至失明。虽然超出了说明书的使用范围,并出现了不良反应案例,但因其在临床上对眼科疾病有不错的疗效,许多医生在征求患者的同意后,仍然将“阿瓦斯汀”应用于眼科疾病。
业内人士称,罗氏抗癌药物多为销售冠军,此次事件造成的影响尚无法估计。数据显示,美罗华在全国16个重点城市共销售3.24亿元人民币,增幅高达21%,2011年全球销售额更高达30亿美元左右。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专家孙忠实表示,此次事件曝光之后,国外的处理方法有可能是对制药公司处以大额的罚款,同时制药公司也会对不良反应的受害者做出大额的赔偿。而在中国2004年最新版的《药品不良反应管理办法》中,并没有任何条文规定“药企应对不良反应的受害者做出赔偿”,也就是说中国目前没有任何规定可以要求药企对不良反应的受害者做出赔偿。
据了解,在以往中国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中,大多数情况都是医院、药企、药监部门、患者在法律机构的调解下自行决定一个赔偿数额,对于具体的药品不良反应赔偿标准没有任何规定。
罗氏中国公司的公关部人士早前表示,公司已经获悉此事,部分涉事药品在中国地区确实有销售,但同时强调,每款药物在不同地区不同市场的适应症不同,因此不会引发类似不良反应。目前公司由总部负责解释此事。罗氏中国正在与全球总部进行积极沟通,才能给一个明确的回复。而国内的不良反应数据正在了解过程中,暂时无法对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