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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灯含汞 处置不当易致慢性中毒

发布:2018-02-26 15:38:22 | 查看:

摘要:目前,有媒体称上亿只节能灯进入集中报废期,而这批节能灯含汞,处置不当易致人体出现慢性中毒。因此,消费者应特别注意。

副标题

 

  需要多管齐下

 

  正如有评论指出,节能灯回收并不是无解的难题,但需要政府进一步的努力。有业内人士建议,由政府牵头建立长期回收体系,进行资金和监管等方面的多重投入。

 

  “目前的问题是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细化,甚至存在一些相抵触的情况。这就需要国家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细化或者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张弘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因此,在不少专家看来完善相关政策和法规成为首要任务。

 

  有专家指出,回收体系的建立需要从法规上来约束,如目前国内外已对节能灯里含有的汞含量进行严格规定,每只节能灯内汞含量不能超出多少毫克。今后对于实行节能灯回收的企业或者组织,也应给予法律文件规定的强迫要求和激励奖励条例。

 

  “在鼓励生产和使用高效节能灯具的同时,分别明确生产者、销售商和使用者的回收责任,强制其为回收买单。在这其中可以调整推广使用高效照明产品的激励政策,把一定比例的推广使用补贴转化为回收和处理补贴。”聂静则建议说。

 

  聂静还建议政府部门行使监管责任。“一方面要科学设立回收网点,确定专门处理机构,保证废弃节能灯管有渠道、有措施地被回收;另一方面要建立废弃节能灯管处理系统,保证被回收的节能灯能够得到安全处理。”

 

  也有专家建议,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民众认识到节能灯的潜在危害,树立节能灯作为“危废”严禁随意丢弃和非法处理的社会共识,帮助民众树立回收的观念,并鼓励民众通过垃圾分类将废弃灯具进行回收。

 

  目前,已有不少地方的政府开始行动起来,逐渐推荐完善废旧节能灯的回收处置工作。

 

  上海市环保企业协会副秘书长李伟就表示,该市环卫部门也在和发改委协调,希望正在制定的《上海市再生资源管理办法(草案)》能进一步扩大部分产品的回收目录,将一部分节能灯管也列入其中,解决一部分经费来源。更有人大代表提议,尽快制定上海市《废旧气体发电灯回收处理规范》,规范废弃节能灯的回收。

 

  他山之石

 

  事实上,不只是中国,节能灯的推广在世界各国的绿色照明项目中均曾占有重要地位。

 

  由于废弃节能灯含汞对环境危害很大,国外对节能灯的回收处理工作也十分重视,废旧灯管的回收做得相对完善。有资料显示,日本、欧美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废旧节能灯回收率达80%以上。因此,各国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以欧盟为例,虽然欧盟各国早已提出在2009年之前彻底终结“白炽灯时代”,使用节能灯。但欧盟对节能灯质量的标准近乎苛刻,有欧盟CE认证、WEEE指令,特别是ROHS指令中对有害物质含量有严格的标准要求。

 

  而在回收方面,瑞典和德国的回收则采用销售体系回收和社区回收两个平行回收渠道。

 

  美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废弃物的原主人要对自己的废弃物永远负责,使得对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的处理也提到了议事日程。美国先锋公司已建立了废弃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的回收处理工厂,以购买新灯为代价,免费为消费者处理废弃高强度气体放电灯。

 

  此外,美国有7个州禁止将节能灯直接放在常规的垃圾袋中。而在美国其他州,一年中均有特定时间处理废旧的节能灯。

 

  日本则是在节能灯回收处理方面做得最好的国家,在北海道有专门处理废弃电池和废弃节能灯的机构,其收集方式93%通过民间环保组织收集,7%通过各厂家收集。

 

  而在我国台湾地区则实行资源回收“四合一”制度。据“中华经济研究院研究员”温丽琪介绍,台湾地区的资源回收,共有14大类、33项产品属于制造者缴费,其中就包括照明光源。

 

  目前,台湾地区的“中国电器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中台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形成制造、销售和回收废弃照明光源循环体系,汞、荧光粉、玻璃的回收利用率分别达100%、60%和30%。在地方公告应回收项目管理基金补贴下,“中国电器”处理社区上缴废灯管生产线保持着正常负荷运行。

 

  节能灯含汞,处置不当易致人体慢性中毒。因此,相关部门应加大对节能灯的检查力度,以免消费者出现慢性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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