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山东地区24批进口湿巾进行了监督抽查,经检验检测不合格21批。其中不合格主要原因为产品包装上未标明执行的卫生标准号、真菌菌落总数和细菌菌落总数指标不合格。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新闻发言人姚志杰说,此次抽查的24批进口湿巾中22批购自山东地区市场流通领域,2批自口岸抽查。经检验检测不合格21批,不合格原因为产品包装上未标明执行的卫生标准号,其中1批从韩国进口的湿巾真菌菌落总数和细菌菌落总数两个微生物指标不合格。
对产品包装上未标明执行卫生标准号商品,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要求企业进行技术处理,对于微生物指标不合格的商品,要求经营商下架处理。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在选购湿巾中要查看产品密封性,包装的密封必须要好,不得有破损、漏气、漏液等现象。同时,应查看产品标签,应选择标识齐全产品,湿巾包装上应标注执行的卫生标准号以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有效期)或生产批号和限定使用日期等基本要素。
湿巾是人们经常使用的一种日用品,由于与人体发生直接接触,一旦质量不合格不仅无法起到清洁、消毒目的,还很容易导致使用者发生接触性感染,影响消费者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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