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不容乐观
然而,目前废旧节能灯的处置情况并不乐观。
自然大学垃圾学院陈立雯研究员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她在北京进行垃圾回收调研时发现,由于在社区中并没有节能灯的专用回收渠道,各种废弃节能灯被扔在垃圾桶中和其他垃圾混合在一起。
“除了进入末端填埋或者焚烧,还有就是进入废品回收市场。但在废品回收市场我们看到是节能灯被直接敲碎以获取某些可回收材料,但是对于敲碎瞬间汞的释放,还是没有办法做一个回收或者处理的。”陈立雯说。
而一家照明企业业务经理则表示,在中部一些大城市社区开展的公益活动,往往半天也收不回几只节能灯。无奈,活动组织者只好告诫居民不能将废旧节能灯敲破,不能给小孩玩,套个塑料袋再扔。
一方面是废旧节能灯回收渠道的缺失导致居民手中大量废旧节能灯最终和生活垃圾一起被填埋焚烧,另一方面却是节能灯处置企业“吃不饱”。
有资料显示,我国各省市设立的专业机构的节能灯处理设备大多来自瑞典,年处理量可达上千万只,但实际处理量不到五分之一,进口设备大部分时间处于闲置状态。
“我们希望与企事业单位签署合约进行回收处置,但由于回收汞光源要收取相应的处置费,目前仅有200多家企业和我们签订了合约。”北京市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副主任王东剑也向媒体表示。
2007年,北京市绿照工程开展了废旧节能灯回收,企业从行政事业单位回收废旧节能灯后,统一送到北京市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每处理一只废旧节能灯,政府补贴1元。
目前,在该中心每年200万只的回收数量中,50%以上来源于政府绿照工程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的强制回收,其余则来源于荧光灯生产商和其他企事业单位。
事实上,由于顾忌成本费用,不少企事业单位并不愿出钱处置废旧节能灯。而处置中心每公斤不到8元的处置价格却是按照不盈利的宗旨设定的。
“每年收取的处理费用,加上相关的设备折旧费、管理费用和运输费用等成本,我们根本没有利润可言。我们更多的还是在履行社会责任。”处置中心的工作人员说。
难在如何回收
据了解,目前国家并未强制进行节能灯回收。2008年,环保部发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其中规定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旧节能灯管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但将废弃物从生活垃圾中分类收集后,其运输、贮存、利用或者处置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北京地球村环境教育中心理事张弘认为,节能灯的回收处理还是要采用专业的设备。只有通过专业处置设备的封闭式逐步分离法才能将废旧节能灯中的汞真正有效地提取出来并循环再用。
“废旧节能灯在处置技术上没有难点,难点在于谁来统一回收和谁来承担处置费用。”王东剑说。
有学者提出,按照我国环境政策中“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一切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群体都是承担回收治理的责任方。在处置费用上,我国可以借鉴国外在危险废物处理上的经验,从市民交纳的生活垃圾处理费中给专业的处置机构一定的资金补贴。
张弘则建议,生产者要从产品生命周期的角度考虑,增加企业的责任意识。“建立专业的回收体系和处置设备的生产商,在未来照明设备的市场竞争下,有利于扩大企业自身的品牌影响力,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和回报,达到环境与经济的双赢。”
也有专家指出,生产商承担社会责任固然好,但当前市场上的节能灯品牌繁多,若每家生产商都在社区设立回收站点恐有难度。同时,专业处置设备造价太高,许多小企业不一定能负担得起。
而我国照明设备生产商的分布又比较广泛,如果处置不力也很难监管。统一交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处理,不仅可以保证处置安全、提高处置效率,也可以减少中间环节不必要的费用开销。
“如果能把处理价格降下来或是免费,就能解决处置成本的难题,政府可以将汞光源照明产品像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一样列入国家的补贴名录。”相关人士建议。
2009年,国家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条例规定国家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废弃电气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