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民马女士花了230元买的洗面奶,使用过后脸部发生严重过敏现象。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时,却遭到了拒绝。最后在工商部门的帮助下,才商家同意退货并赔偿消费者医疗费。
据介绍,市民马女士是在回民区某商城内购买了一瓶洗面奶,价值 230 元。发现脸部过敏要求商家赔偿遭到拒绝后,马女士拨通了12315电话进行投诉,经工商部门执法人员调查了解,马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工商部门执法人员对此事进行了调解,最后,经营者同意退货并赔偿消费者马女士医疗费。
微微网曝光台小编点评: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遭到侵犯时,一定要记得求助于工商部门的帮助,不要抱着花钱买教训的心理,通过工商部门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不仅是自己买了教训,也让商家买了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