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后,累积生育需求集中释放,出生人口数量将有所增加。昨天,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动态公布孕妇建卡及产科床位信息等多项举措以应对单独二孩实施后的“一床难求”。
孕妇建卡及产科床位信息须动态公布
《指导意见》提出,有条件的地区,要动态公布孕产妇保健建册(卡)和产科床位使用情况,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助产机构,有序就诊。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开展服务资源调查,迅速摸清底数,针对服务缺口,明确工作措施,尽快研究制订工作方案。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公布经批准开展助产技术、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机构名单。
《指导意见》同时要求各省(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以大中城市和流动人口流入较多的地区为重点,建立妇幼健康服务监测预警机制,动态了解妇幼健康服务需求变化,科学划定预警线,制订有针对性的风险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大学本科将招助产专业人才
目前,新增出生人口80%集中在城市,而大中城市医疗保健机构普遍人满为患,许多已超负荷运转,设施条件和设备配置严重不足,医务人员特别是助产技术服务人员明显缺乏。
在人员方面,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指导医疗机构强化助产士、儿科医师与护士等紧缺人员岗位配置。在职称评定、薪酬分配方面对妇产科、儿科医师、助产士及护士等给予政策倾斜,切实改善人员待遇。同时,启动大学本科助产专业招生培养试点工作,改革助产士职称评定制度。
在服务设施方面,《指导意见》提出,要尽快在省、市、县三级均建成一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加大医疗机构内部挖潜,扩充产科床位,重点提高妇产科、儿科服务能力。
为危重孕产妇、新生儿建立绿色通道
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后,高龄孕产妇比例有所增高,发生孕产期合并症、并发症和出生缺陷的风险明显增加。
《指导意见》提出,医疗机构在为经产妇建立孕产妇保健册(卡)时,要认真询问既往生育史、难产史、避孕史,详细进行体格检查,及时救治转诊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各地要加快辖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建立健全快速、高效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诊、会诊网络,健全运行管理机制,确保有效衔接和绿色通道畅通。
同时,针对高龄孕产妇增多的特点,要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有针对性地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按照规定时限及时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推进信息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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