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雄一名女子患有罕见疾病,皮肤容易坏死,3年前到医院进行手术,她指控护理师把针头遗留在病床上,害她扎伤,引发病症,左手腕、左大腿皮肤都坏死缺损,住院清创治疗长达10个月,她求偿60万余元,法官审理后,认为医院确实有过失,要赔偿35.5万元。
患有罕见疾病「坏疽性脓皮症」的女子指控,到医院进行右脚肌腱手术,在病房里撑起身子要接受治疗时,却被护理师遗留在病床上的针头给扎伤,导致她左手大拇指坏死,左手腕、左大腿皮肤都受损,进行多次清创治疗,住院长达10个月,她认为一切都是护理师忘了把病床上的针头给拿走害的,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看护、精神慰抚金60万元。
医院发言人张明永:「这个案件我只告诉你一个,对方不是像你想的那么简单。」
医院强调,护理师不可能把针头留在病床上,并且在女病患反应后,就马上用药帮她擦拭伤口,医生说,由于病人本身罹患坏疽性脓皮症,会造成溃疡性的皮肤病灶,因此,就算护理师真的把针头留在病床上,也与她的伤势无必然关系,因此,拒绝赔偿。
不过法官认为,医院无法提出证据,证明针头不是护理师遗留的,而且女病患虽然患有坏疽性脓皮症,但并不排除因为针头扎伤而引发,在她住院的10个月内,医院也没有保留针头或安排接受筛检,以排除遭受血液感染的风险,因此认定医院有过失,要赔偿35.5万元。推荐阅读:女子隆胸死亡100多名家属索赔18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