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亟需建立规范化的胎儿先心病筛查、诊断方法。对于以下高危孕妇应重点筛查:一、妊娠期内有感染性疾病,如水痘、疱疹、流感、风疹、巨细胞病毒感染等。二、异常疾病史,如糖尿病、甲亢、苯丙酮尿症等。其中糖尿病孕妇的胎儿出现先天性心脏病的几率是正常人的两倍。三、家族史,已有一个先心病孩子,再生育先心病孩子的可能性为2%~5%;如已有两个先心病孩子,再生育的风险为10%~15%;父母有先心病,其子女发病的几率为12%。四、高龄孕妇或过期妊娠。五、服药史、接触毒物或放射线史。六、怀疑胎儿心内、心外畸形或染色体异常。七、宫内发育异常,羊水过多或过少。
除了上述高危孕妇,是否还应进一步扩大适应证?实际上,全部适宜孕周的孕妇都应进行胎儿先天性心脏病的筛查。最佳检查时间是18~26周,原则上应尽早诊断。此外,不必局限于一次筛查,对于可疑或轻度异常、心率失常或心脏增大者,可以安排二次筛查。同时,应重视产后筛查,应在出生24小时后、96小时前完成。产后筛查不能单纯依靠观察、询问、心脏听诊等常规体检手段,因其主观性太强,容易漏诊,建议使用FDA批准可应用于新生儿筛查的脉搏血氧仪。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浏览:小儿先天性心脏病的早期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