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出校门的大学生比较单纯,而且社会经验不足,加上急于找工作,所以在求职中就很容易遭到各种不法中介公司的诱骗。而且有些大学生被骗的时候还浑然不觉。在这里我们为大学生列举出4个求职陷阱,以及如何防范被骗。
NO.1找工作却当了“替罪羊”
某高校毕业生王某按报纸上登的一则招聘广告去某公司应聘,该公司要求她留下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后回家等通知。几个月过去了,王丽仍没有接到任何消息,她以为自己落选了。可没料到,现已工作的她竟莫名其妙地成了一公司投资100万元的“股东”,而且还被人告上法庭,并被法院一审判决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未出校门却先摔了“跟斗”。
专家建议:学生在打工前应先了解应聘公司的背景,事先确认用工单位是否有法人资格。在签订合同前应先核实公司身份:是否有工商颁发的营业执照;是否合法;是否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招工单位是否有招工权等,以免使自己处于弱势。另外,应多学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困难时就不会感叹“书到用时方恨少”了。
NO.2合同成了“卖身契”?
据了解,现在还出现了这样一种情况,某单位声明给你高工资,但是以不给职工上社会保险为条件。企业的负责人解释说,钱又没少一分,是一样的。但是,事后你肯定会意识到,没有保障,即使有高工资也是不妥的。但是,单位负责人却以这是规定的合同为由拒绝了你的请求,并称无法更改,这样你就落入了求职“陷阱”。
NO.3“三金”不能协商放弃
正忙于四处求职的小陈对记者说,他遇到某公司老总说:“我们公司的员工都经协商一致不缴纳‘三金’,因为大家都是高素质人才,在人才市场中十分抢手。如果他们离开公司,肯定能马上找到工作。几年来,公司没有一名员工离开公司后失业,既然不会失业,缴失业保险费不是白缴吗?而且,公司给员工的工资都很高,里面就有买商业寿险和商业医保的钱。所以,希望你也就此与公司达成一致。”
NO.4警惕永久性的临时工
答应3个月的见习期,3个月后却遭解聘。尽管现在找到了新的单位,但学服装设计的陈某这样的求职经历一直让他郁闷。因为试用期人员底薪是正式人员的1/4。所以,劳保用品、物质奖励、各种保险和其他福利等当然不能与正式职工享受同等待遇。就这样,又一群学生被单位榨取劳动果实,见习期过长,以有问题为名予以辞退,这是大学生找工作的普遍遭遇。